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砀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2025年第三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1.城区:共监测6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高铁新区芙蓉小镇5栋门面房120室、高铁新区芙蓉城小区4栋门面房104室、高铁新区江山樾小区38栋门面房102室、高铁新区早城小区门面房907号、高铁新区砀郡新城D区高112室、砀山县高铁新区孟饭棚村李松岩家。
2.乡镇:共设置个13监测点,监测13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13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 玄庙镇王集村孙新超家、周寨镇刘暗楼村刘丛家、葛集镇蟠龙小镇杜浩天家、赵屯镇老张庄村刘大赏家、官庄坝镇徐楼村李菜园组杨卫东家、曹庄镇谢集村张学琴家、关帝庙镇范集村朱刘艳家、朱楼镇梁寨村单圣朋家、程庄镇程庄村卫生室、唐寨镇土楼村刘萧萧家、良梨镇翟楼村吴新华家、李庄镇田楼村汪红影家、砀城镇杨庙村党群服务中心。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1.检测指标∶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氟化物、总硬度、铁、锰、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砷、汞、镉、铝、氰化物、氨、铅、铜、锌、铬、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氯酸盐、亚氯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或余氯)。
2.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1.城区:监测水样6份,达标6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2.乡镇:监测水样13份,达标13份,水样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