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物建筑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
2、文物建筑不准进行焚香、烧纸、点蜡烛、点油灯等明火活动。
3、文物建筑内不准吸烟、乱扔烟头。
4、文物建筑内不准铺设燃气管线、使用燃气、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
5、文物建筑内不准停放电动车辆及汽油、柴油车辆。
6、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不准随意动用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8、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准私自搭建建筑、进行影响文物安全的施工。
9、不准私自修缮文物,不得进行触摸、涂画等损害文物安全的行为。
10、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保单位,不准设立功德箱、开展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