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数字乡村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2025年宿州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升服务群众,增加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及治理数字化水平,助力黄河故道水域管理,实现水域监控全覆盖,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砀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宿财农〔2025〕29号)。
二、资金总额
根据砀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2025年实施资金20.53万元。
三、建设内容
(一)、双光谱远程光电设备。
1、计划投资:12.42万元。
2、安装数量:1套。
3、设备参数:
(1)、可见光采用400万 CMOS图像传感器,分辨率不低于2688*1520。
(2)、热成像采用业界领先的非制冷氧化钒焦平面探测器,分辨率不低于640x512。
(3)、远距离监控,可见光最高支持56倍光学变倍
(4)、支持火点检测、烟雾检测、绊线检测、区域入侵、人车区分等多种AI智能
(5)、云台支持水平0~360°连续旋转,垂直-45°~90°旋转,监控范围更广
(6)、支持电子防抖、光学透雾,适用性更强
(7)、火点侦测距离(最远)支持6000m(目标大小2mx2m);
(8)、周界防范距离(人)支持1000m(目标大小1.8mx0.5m);
(9)、周界防范距离(车)支持3000m(目标大小4mx1.4m);
(10)、烟雾检测距离支持6000m(目标大小5mx5m);
★(11)、断电时,热成像通道的挡片可自动关闭,避免被太阳灼伤。自检过程中,热成像通道的挡片始终保持关闭状态,避免自检过程被太阳灼伤。
(12)、支持雨感雨刷,保证视野清晰,延长雨刷寿命
(13)、支持红外补光,最大补光距离150m
(14)、支持DC24V~57V宽压供电
(15)、支持GPS/北斗定位
(16)、支持物理水平仪
(17)、防护等级IP66
★(18)、为确保产品的竞争力和先进性,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和工业设计能力,所投热成像云台产品制造商被评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需提供官方公告的文件名单和网站查询链接证明
★5、要求设备挂高不低于40米,具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及维护人员。要求提供挂高资源的产权证明或授权使用证明。
(二)、智能喊话驱离设备。
1、计划投资:8.11万元。
2、安装数量:10套。
3、设备内容:
4寸400万易智能红外低功耗网络球机10套,价格4.8万元;
扩声音响10个,价格0.28万元;
内存卡 10个,价格0.23万元;
一体化太阳能供电系统10个,价格2.8万元;
四、建设地点
按照砀山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建设地点为:
(一)、双光谱远程光电设备:安装在黄河故道流域良梨镇桃源村狼屯自然村。
(二)、智能喊话驱离设备:黄河故道流域上游玄庙镇吴寨行政村、红星行政村的陈庞庄、张楼、贾庄自然村共5套,下游良梨镇桃源村狼屯自然村园艺场大桥两侧5套。
五、实施单位
砀山县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区服务中心。
六、实施步骤
(一)、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将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并按照方案要求,对建设场地现场考察论证。
(二)、公开招标:通过招标程序,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并对中标单位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项目主管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三)、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合同及时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安全施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管,打造优良工程。 严禁擅自调整与变更。
(四)、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验收组。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在规定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竣工决算,项目财务审计等,并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申请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审计报告、工程资料、财务决算、相关影像资料等。项目验收组及时进行验收考评,重点考评建设达标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料收集情况等,并出具验收意见。同时参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序开展项目确权、登记、管护运营等工作。
(五)、资金拨付:资金的拨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程序,由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确保项目顺利高效实施。
(二)、规范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组织好招投标、施工,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调整项目、批复事项,项目要按照计划时间完工,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三)、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建设方案,制定资金筹措方案,足额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按时保质顺利推进。
(四)、监督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各项建设内容。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和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五)、绩效管理。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绩效管理要求,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和兑付,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切实发挥财政衔接资金预期效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信息公开。要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等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调动民众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