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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污染源信息
发文日期: 2025-04-21 15:07:19 生成日期: 2025-04-21 1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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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S02徐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宿州段征地拆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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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02徐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宿州段征地拆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报告》的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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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S02徐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宿州段征地拆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S02徐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宿州段征地拆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涵盖49个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89400平方米,其中砀山段21个地块,占地面积128440平方米。该批次地块现状为耕地、果园、林地、坑塘水面等,用途为居民拆迁安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过程

本次调查相关规范要求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执行。

本批次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根据现场实地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历史卫星影像分析,该批次地块历史上为耕地、果园、林地、坑塘水面等,地块内未发生过具有污染风险的外来固废堆放、倾倒。通过历史影像图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均不存在污染工业企业,地块及周边土壤环境调查结果均未发生污染。现场土壤取样快速筛查检测发现该批次地块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分析,该批次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亦不存在污染风险,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批次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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