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砀政秘[2024]79号),我局决定依法收回砀GT2021-07号、砀GT2021-08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地块位于砀城镇古城社区迈瑞大道北侧,砀GT2021-07号宗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3212021B00122,地块面积70000平方米(10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砀GT2021-08号宗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3212021B00139,地块面积48837平方米(73.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用地。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土地储备。上述土地使用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动产中心将直接予以注销,公告证书作废,砀GT2021-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3212021B00122)、砀GT2021-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3212021B00139)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