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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闲置土地
发文日期: 2025-04-15 15:14:56 生成日期: 2025-04-15 15:14:5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收回宿州市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砀GT2019-08、09号宗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砀自然资规[202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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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宿州市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砀GT2019-08、09号宗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砀自然资规[2025]50号

文章来源: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1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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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砀政秘[2024]79号),我局决定依法收回宿州市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砀GT2019-08、09号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GT2019-08地块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3212019B00177-1地块面积4.26418公顷63.9627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GT2019-09地块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3413212019B00196-1。地块面积4.49397公顷67.4095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居住。对以上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土地储备。

特此公告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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