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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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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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宿州市砀山县复新河主河段及4条支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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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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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全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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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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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砀山县境内复新河主河段及4条支流(庞小庄支沟、庞新楼西侧支沟、周寨二号沟、大王庄西侧支沟),全长约18km;复新河源于砀山北部八大家村北,沿故黄河北大堤北侧自西向东,经玄庙, 穿砀丰公路,经周寨,过董庄闸,渐远离大堤流向东北,入江苏省丰县境;砀山境内河长14.20km。 项目名称: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9026.0175万元 建设内容:湿地工程:玄庙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拟选定复新河起始段,长度约930 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25万m2;周寨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位置拟选定污水处理厂以北、复新河北岸现状林地,建设用地面积为3万m2;葛集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拟选定李寨沟附近,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万m2。2、生态护坡工程:工程范围为复新河主河段及4 条支流,全长约18km。3、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范围为复新河主河段及4 条支流,全长约1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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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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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开网及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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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相关文件:关于《宿州市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砀发改投资[2023]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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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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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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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2250838 |
邮箱: |
22018646@q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