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政务服务办事大厅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办事指南
中国 砀山
一、事项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二、实施主体
砀山县公安局
三、适用范围
全县
四、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五、实施依据
国务院决定
六、申请条件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二条: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第九条: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七、办理材料
安徽省居住证
八、办理流程
1. 申请:到安徽政务服务网砀山分厅(sz.ahzwfw.gov.cn)提交申请材料或者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或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七号楼一楼公安局窗口报送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2.受理: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受理后当场受理。
3.审查: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进行书面材料核查。
4. 制证、发证与送达:根据审核确定属实,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制证、发放、送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收回原证。
九、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十、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0557- 2276718
十三、投诉电话
0557-8933239
十四、办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砀山县汽博城七栋公安局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五、结果领取方式
办结后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