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户政大厅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