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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
发文日期: 2024-03-25 09:51:54 生成日期: 2024-03-25 09:51: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砀山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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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 砀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2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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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有关部署安排,我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原则上按照《砀山县2022-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贴资金规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6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中央补贴资金542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340万元。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结合补贴资金规模和农业生产实际等综合情况,原则上确定,每户农民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三、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补贴范围:按照《砀山县2022-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2个大类45个小类109个品目。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70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三批)的通知(公示〔202337号)文件执行。

四、补贴程序:根据购机补贴时效性要求,我县按照机具购置时间(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的先后顺序分时段受理补贴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1、购机发票日期在2024331前的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并已通过“皖事通”农机补贴手机APP进行补贴申请上传的购机户;

2、购机发票在日期在20231231日前除微耕机、田园管理机以外的农机具并已通过“皖事通”农机补贴手机APP进行补贴申请上传的购机户。

请符合条件购机户于2024412日之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发票、合格证、社保卡及农户编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汽博城15栋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免予现场核验,其余机具须带机申请,不便移动的机具可申请预约上门核验。

砀山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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