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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旅游提示警示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2-14 09:37:48 生成日期: 2024-02-14 09:37:4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旅游消费】旅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时应该具备哪些要素?
词:

【旅游消费】旅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服务合同时应该具备哪些要素?

文章来源: 砀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2-1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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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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