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城区市容、广告管理工作,检查、督促“门前五包”工作。
2.负责城市内广场、公园及市场管理工作。
3.行使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工程规划、建设和人防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房地产管理和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区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管理、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市政建管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负责拟订城区专项治理活动计划、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执行重要的行政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