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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控辍保学
发文日期: 2023-09-08 09:59:56 生成日期: 2023-09-08 09: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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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2023年“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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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砀山县教育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9-0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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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县九  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 7 2 号 )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 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8〕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法律法规,落实政府责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合理规划义 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城乡 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5%,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既是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需要,也是《国 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任务 目标,更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客观要求。各镇人民政 府、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站在全局高度,进一步 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二)积极营造“控辍保学”工作良好氛围

今年是我县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各镇(园区)和有关部门 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把控辍保 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义 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每一个 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不依  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家喻户晓、让“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 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成为社会共识,让社会各 界自觉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形成积极支持“控辍保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职责:履行“控辍保学”工作主 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组 织实施、检查指导及督促整改等工作;指导好村(社区)适龄儿 童入学情况登记、辍学情况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做到不漏户、 不漏人,同时要督促好村(社区)做好辖区内辍学学生的复学动 员、辍学子女家长教育等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控辍保学”部门 联动机制,对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监护人,给予批评 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采取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县教体局职责: 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完善 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 监督和指导,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合理规划义务 教育学校布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做好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的整合和预留工作,确保每一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 生有学可上。负责建立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四包”工作机制,指导各中小学做好每学期辍学学生登记和劝返工作; 县民政局职责: 落实好国家帮扶政策,负责对建档立卡户、 低保户、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等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负责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或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依法 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县司法局职责:要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支持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控辍工作顺利进行;县公安局职责: 负责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及安全,按照《教育  法》 《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中  小学师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师生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  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为少年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县文广新局职责: 加强对控辍保学政策的宣传,强化文化市 场管理,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 年人,禁止电子游戏场所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对 违反规定的营业单位及个人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县发改委职责: 负责支持学校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实,加快审批速度,使学校项目建设如期进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县编办职责: 负责合理调配学校教师编制,为学校及时调整、补充教师提供方便;县国土局职责: 要积极参与各类学校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加快学校建设用地预审县财政局职责: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家庭贫困生的扶助力度;县卫计委职责: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学校卫生 工作、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残疾失能的少年、儿童进行医学鉴定县扶贫办职责: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数据统计和更新, 对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进行监测,做好与教育部门的数据对接工作;县残联职责:依法为残疾少年儿童办理残疾证等有关证件,做 好残疾儿童入学监测工作,对能入学而不入学的残疾儿童及时通 报教育部门,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扶助,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团县委职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促进少年儿童的品行培养,树立远大理想;县妇联职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优化少年儿童的成长氛围,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的控辍保学工作;县关工委职责: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的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法制、革命传统教育,激发学生热爱学习的热情;各义务教育学校职责:要做好每学期未回校学生去向的摸底  工作,开学两周后仍未回校,也未办理转学手续的作为“疑似辍 学”造册登记, 一个月后仍未回校的作为“辍学”登记在册,并 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标注。对每一个辍学的学生,学校领导或教师要进行2次以上的入户劝返工作,并做好劝返工作记录。经学校2次入户劝返仍不回校的或去向不明的,由学校根据学生的户籍信 息造册登记,报送学生户籍所在镇(园区),由镇(园区)再组 织人员劝返或责令监护人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法定义务,同时将登记表报一份至县教体局备案。

(四)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县教体局对义务教育 阶段学生学籍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变更手 续;要把边远、贫困村相对集中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园区) 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 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及时掌握学生流动、辍学动态,并向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通报。非户籍学生辍学的,应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 对接联系,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进行移交,配合做好劝返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与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学生入学、辍 学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将掌握的适龄儿童入学、辍学等情况以及 留守、残疾、进城务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信息进行通报、汇总,针对未入学和辍学学生采取有效的劝返措施

二是完善依法“控辍保学”机制。教体、公安、市场监管、 人社、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 保护法》《劳动法》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家长或法定监 护人不履行送子女入学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辍学学生经多次动员仍不返校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向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 接到《限期复学通知书》 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由户籍所在 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批评教 育,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改正的,镇人民政府、园 区管委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入学复学。

三是完善“控辍保学”双线责任机制。各镇人民政府、园区 管委会要建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 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工作 制度。建立教体系统“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统计和掌 握学生流动情况、参与组织学生入学及辍学学生劝返、加强学籍 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及向上级责任人报告辍学情况等工作职责。 要根据辍学学生工作台帐,逐一明确劝返责任人,限期劝返,限期销号,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就学,确保学生应返尽返。

四是完善“控辍保学”帮扶工作机制。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学 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动儿童作为“控辍保学”的工作重 点,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  参与的关爱网络,“一人一案”精准制定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细化落实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精准落实义务教育各 项免补救助惠民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 育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应当优先安排寄宿,  给予寄宿生生活补助,杜绝因贫辍学。建立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要。建立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制度,为家庭 困难和处于困境中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社会救助。妥善解决进城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孤儿、适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 育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各学校要把对 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学习的 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考核学 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积极促进农村 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切实做好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对口衔 接,积极开设现代农业科技教育课程,渗透职业教育,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五是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县教体局要合理布局农村 学校,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 点,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辍学,要根据学校布局和办 学条件,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方案,确保适 龄儿童都能入学就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寄宿制建设, 合理配备校车和优化校车线路。每年6月以前,各镇人民政府、  园区管委会要组织村(社区)对辖区内适龄儿童人数进行摸底统 计,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实行小学入学全员移交制度   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向小学校长移交全部适龄儿童入学。实行 小学升初中整体移交制度,确保每一位小学生都能进入初中学校 就读。对随父母外出务工就学的,镇(园区)要安排相关责任人通过联系监护人、学籍系统核查等方式逐一落实学生就学情况。

六是完善“控辍保学”宣传工作机制。各镇(园区)及相关

部门要在开学之前,加大《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宣传力度,让家长了解接受义务教育的意义和辍学造成的危害, 树立不送子女上学违法的法律意识,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雇 佣未成年人违法的法律意识,在社会形成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保障

把“控辍保学”纳入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目标管理绩 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精准 扶贫考核中“一票否决”的项目。责任督学每学期要对挂牌督导  学校进行检查,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  容,重点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组织领导、  “控辍保学”及工作措施  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要  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  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  在扶贫工作中出现“义务教育保障”不达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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