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学校、学区: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建立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新机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皖教秘师〔2023〕6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注册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注册政策
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对象、注册条件、注册程序、注册工作要求等,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执行。
二、注册对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的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一样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均为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聘用在岗教师。定期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列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范围对象的人员均须按时申请定期注册。
(注:教师资格注册为首次注册后每五年进行定期注册,五年内不需要重复注册)
三、注册条件
(一)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且学校业务考核合格的教师和本实施方案前已经任教的在岗教师,申请首次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新任教师须试用期满且学校业务考核合格,在岗教师须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申请定期注册,须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2018年首次注册合格者应参加本次定期注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习时的;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以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注册程度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且学校业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主管机构审核注册。
(三)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四)初次聘用为教师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4、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师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任合同。
5、试用期满学校业务考核合格证明。
(五)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证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5、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6、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继续教育证书);
(六)暂缓注册重新申请的,应当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七)县教育局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
(八)县教育局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注册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教师所在学校保管。
五、注册时间安排及基本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校审核阶段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审查材料等工作。教师资格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区)集体办理,报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注册;
个人申报和学校(区)审查(包括网上系统审查、确认)工作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逾期教育部注册系统将关闭,不能进行申请注册的责任由第一责任人承担。
1、个人申请阶段(2023年10月9日8:00-10月22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填写个人申请注册信息,向任教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注册申请,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后连同教师资格证书等申请材料提交工资关系所在学区(确认点)审核。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农村民办学校由所在地学区进行审核,城区民办学校(园)由所属学校(区)审核。
2、学校(区)审核阶段 (2023年10月23日8:00-10月29日18:00)
网上审核时间10月23日8:00-10月29日18:00任教学校(区)对本校(区)教师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如实填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砀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学校确认点网址https://queren.jszg.edu.cn)。
(二)注册初审阶段(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核组分别对所辖中小学校(确认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作出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注册结论建议,完成校内公示后,汇总《砀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请人初审注册结论表》,并填报至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请各学校(区)上报材料送至教育局行政审批股。
报送纸质材料时间:
11.6:砀山中学、砀山五中、红旗初中、砀城三小、砀师附小、第二初中、大寨中学、晨光中学、青体校、权集初中。
11.7:关帝庙学校、李屯初中、开发区实验小学、 砀山中专、良梨中学、砀山四中、实验小学、玄庙学校、民族学校。
11.8:衡楼学校、程庄初中、四新初中、李庄学校、砀城一小、王古楼初中、文庄学校、唐寨学校。
11.9:王集学校、官庄学校、黄集初中、薛口学校、杜阁学校、张新庄初中、砀山二中、西城中学、实验中学、周寨初中、黄河初中、葛集学校。
11.10:曹庄初中、魏庙初中、特教学校、铁路中学、窦集学校、县幼儿园、西城幼儿园、刘新庄学校、西关小学、小屯学校、良梨二中、砀城一幼。
(三)注册复审阶段(2023年11月18日-12月1日)
市教育局对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核。
(四)其他事项要求:
1、教师提交的注册申报材料首先由教师所在学校(区)进行审核确认,再按照教师管理权限以学校(区)为单位集中报送审核组,审核组对注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教育局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注册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由教师所在学校(区)负责统一存档保管。
2、学校务必做好注册申报材料的存档保管工作,特别是证书原件切勿丢失。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由教师所在学校(区)负责保管,待省教育厅对注册申请完成终审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发放给学校(区)“注册贴”,请学校(区)将“注册贴”贴在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上,并集中报送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生效后发还教师本人。
六、注册应提供和填报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砀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年度(2022)考核证明(附件1);
(四)学校(确认点)汇总上报的《砀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由县教育局汇总的《砀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初审注册结论表》(附件3);
特别提醒:非砀山县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证证书,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查询结果并打印图片一份,如网上查询不到的需提供原发证机关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资料方可申请注册。
七、秋季注册档案编号规则
(一)档案编号规则:学校代码—顺序号
(二)学校代码:
首次注册学校代码 |
|||
单位 |
学校代码 |
单位 |
学校代码 |
砀山中学 |
01 |
张新庄中学 |
27 |
砀山二中 |
02 |
李庄初中 |
28 |
砀山四中 |
03 |
良梨二中 |
29 |
砀山五中 |
04 |
窦集学校 |
30 |
砀山中专 |
05 |
黄集初中 |
31 |
民族学校 |
06 |
王集学校 |
32 |
实验小学 |
07 |
黄河初中 |
33 |
砀城一小 |
08 |
杜阁学校 |
34 |
青体校 |
09 |
葛集学校 |
35 |
西关小学 |
10 |
衡楼学校 |
36 |
特殊教育学校 |
11 |
关帝庙学校 |
37 |
砀师附小 |
12 |
魏庙学校 |
38 |
李屯中学 |
13 |
曹庄初中 |
39 |
开发区实小 |
14 |
薛口学校 |
40 |
砀城三小 |
15 |
玄庙学校 |
41 |
王古楼中学 |
16 |
大寨中学 |
42 |
文庄学校 |
17 |
良梨中学 |
43 |
唐寨学校 |
18 |
县幼儿园 |
44 |
刘新庄学校 |
19 |
西城幼儿园 |
45 |
周寨初中 |
20 |
铁路中学 |
46 |
权集初中 |
21 |
实验中学 |
47 |
官庄学校 |
22 |
晨光中学 |
48 |
红旗初中 |
23 |
西城中学 |
49 |
程庄初中 |
24 |
砀山第二初级中学 |
50 |
小屯学校 |
25 |
砀城第一幼儿园 |
51 |
四新初中 |
26 |
|
|
(三)顺序号:本校教师顺序编号,统一为3位阿拉伯数字。
(四)档案编号示例:以部分公办学校为例
学 校 |
编 号 |
学 校 |
编 号 |
砀山中学 |
01001 |
砀山五中 |
04001 |
李庄初中 |
28001 |
民族学校 |
06001 |
八、统一档案袋
为规范教师资格注册档案工作,防止资料遗失、错装、混装,现就档案袋作出统一要求(由各校自行印制),如下图所示:
档 案 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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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姓名: 档案号 |
|
学 段 |
学 科 |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 5、师德考核证明 6、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7、承诺书 |
九、责任追究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材料,骗取注册的,已经查实,吊销教师资格证,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附件:
1、《砀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年度(2022)考核证明》;
2、《砀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砀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员初审注册结论表 》;
砀山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