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砀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砀山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砀教秘】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砀山县第四中学是一所高中、初中并举的公办完全中学,2013年5月被市教育局批准为“宿州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2014年5月通过“市特色示范高中”验收。
学校秉承“立德树人、文化引领、制度约束”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管理强校、科研兴校,全力构建新型校园文化,努力营造师生积极向上、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新的校领导班子带领下,学校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激发学校活力,教师已面带微笑“教”起来,学生已全神贯注“学”起来,班级、年级组、科室已“动”起来,整个校园已“活”起来。目前,学校处处呈现出奋发向上、朝气蓬勃的崭新面貌。
2022年秋季起,教育部全面启动了部属高校县中托管帮扶项目,由合肥工业大学与砀山县第四中学签订帮扶协议;2023年6月合肥工业大学开始在砀山县第四中学挂牌,同日,合肥工业大学附属中学与砀山县第四中学签订“双师实验班”协议并全面开展帮扶工作,目前,我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升。
二、招生计划
10个班(500人)
三、招生时间三、招生时间
1.城区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13日(由毕业学校统一报名)。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13日。
四、招生对象
1.有砀山城区户籍和城区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2.有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租房迁户籍的)的小学毕业生。
3.有城区法定房产无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4.随迁子女(外省外县户籍)。
5.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烈士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
五、具体招生方式
1、城区小学毕业生: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报名。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至学校邮箱:383296842@qq.com)
3、所需材料:
(1)城区有户有房所需材料
城区户籍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及家长页电子照,共三张)、不动产权证照片。
(2) 城区有户无房所需材料
城区户籍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及家长页电子照,共三张)、社区居住证明。
(3) 城区有房无户所需材料
不动产权证照片、所在地户籍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及家长页电子照,共三张)。
(4)随迁子女(外省外县户籍)
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照片、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公安部门办理)照片、居住证明(社区开具)照片、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照片。
(5)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砀山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类别材料并发送学校邮箱:383296842@qq.com
六、注意事项
1.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3年8月20日之前。
2.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报名,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将所需材料拍照后发送学校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不要缺项,以免对学生入学造成影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局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