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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随父入户
发文日期: 2023-06-07 17:13:03 生成日期: 2023-06-07 17:13:0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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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

文章来源: 砀山县公安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6-0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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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户政大厅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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