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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公共服务
发文日期: 2022-01-03 13:37:06 生成日期: 2022-01-03 13:37:0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广电办发〔2021〕404号
名  称: 【国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词:

【国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文章来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1-0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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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文本下载:广播电视基本政务公开标准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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