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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民,企业,青少年,其他,TXT,国土资源、能源 内容分类: 土地出让计划
发文日期: 2021-03-29 17:18:19 生成日期: 2021-03-29 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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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砀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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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章来源: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3-2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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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划编制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发[2010]117号)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66号)规定,根据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逐步优化我县产业结构,促进我县乡村振兴建设富裕、文明、生态砀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主要编制依据

1砀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2)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3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2021年土地储备计划

4)县住建局提供2021年市、县已开工重点工程项目和保障房建设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指导思想

2021年是我县“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大力推动我县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为全面巩固我县“十三五”期间的丰硕成果,全面实现我县小康社会,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县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城镇化为主战略,全力促进我县产业集聚化,统筹城乡发展,优化配置自然资源,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合理控制我县建设用地总量,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盘活存量土地,优化产业结构和土地供给结构,提高我县土地利用效率。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来源

一是历年来已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未能供应的城镇建设用地;二是原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以及经政府依法收回纳入土地储备库的土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一)供应总量

为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南京局对安徽省督查意见书的问题整改,大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021年度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不低于147.6514公顷,比上年度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增加6.97%

(二)供应结构

2021年度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安排工业、仓储用地39.34公顷,占比26.64%住宅用地60.1248公顷(其中:棚户区安置房用地21.4618公顷商品住房用地38.6629公顷),占比40.72%商服用地4.7964公顷,占比3.2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1745公顷,占比20.44%;教育用地11.8823公顷,占比8.05%;交通运输用地1.3333公顷,占比0.9%。

(三)供应布局

    2021年度按照城镇的产业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融为一体的“产城一体”发展模式,实现产业布局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强力推进老城区西部和南部县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建设,着力打造西部新城,保障中小学校教育用地新校区用地需求,不断提升公园景观、绿地、供水、供热、供电及污水治理公共服务功能,确保我县通用机场项目及时供应,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布局。

2021年度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供应量约占全县供应总量的78.6124%,其余供应量分布在玄庙、李庄、良梨、周寨等其他各(园区),其中砀城镇拟供应628.4735亩,占比为28.3764%,比往年下降(原因是城区原已批土地基本已供应,剩余部分未实施拆迁面积占比较大);县经济开发区拟供应754.172亩,占比34.05%,高铁新区拟供应358.44亩,占比16.184%,其他乡镇拟供应473.6859亩,占比21.388%。

四、政策导向

(一)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区发展现状,土地供应结构做适当调整,以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落实生态优先发展战略,结合我县现有住宅体量和在建住宅项目用地现状,及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对城市规划区住宅小区建设提出更高的质量要求,打造精品社区和生态社区,稳步推进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在保证“三类住房”用地供应需求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本年度拟供应住宅用地面积略有调整确保我县的重大工业项目落户,推进园区产业集聚化、高新科技化,2021年度拟供应工业项目用地8宗,面积39.34公顷,是去年的2.14倍;商服用地优先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促进我县城市建设和文明创建,满足居民生活幸福感的需要,在重点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用供应的基础上兼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以促进我县乡村振兴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021年继续实行更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新建项目原则上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严格按照规划条件约定宗地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增速和规模,践行国家土地“增存挂钩”政策,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和可持续利用。供地中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年版)》,控制项目准入,优化土地供应审批对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严格控制地规模,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和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动态监测、分类汇总并采取多种方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加大闲置、低效土地清理力度,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继续完善我县土地市场建设,积极建设土地二级市场平台,发挥市场在自然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促进土地资产盘活利用,满足企业融资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制度,积极实施土地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最大化满足企业用地需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市场运作,搞活农村土地市场。在住宅、商业及旅游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探索经营性配套设施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方式,着力推进自然资源清查和评估,并建立台账,依法扩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范围,最大限度保证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土地供应动态控制工作机制

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及计划地块所在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做好实施供应计划涉及的项目立项、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规划条件和项目申报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推行县工程项目策划生成方案联审制度,对列入计划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帮助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推进计划实施。各部门实行联动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供地计划执行的跟踪监管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实行集体决策,牵头部门全程动态跟踪,确保项目用地按法定程序及时供应,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实行容缺审批,各用地单位根据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要求实行开竣工申报制度跟踪监管单位对重点监管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研究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建设监管例会,及时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困难

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公示制度,方便社会监督。建立用地信息收集、管理制度为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提供详实准确资料,建立动态跟踪巡查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督促用地单位依规依约使用土地。

(三)维护供地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实行年度供地计划目标考核制度,供地计划一经发布,应按计划执行,确我县土地市场或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于5月底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修订方案,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调整,调整后的供地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严格实施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用地绩效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依托我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构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利用自然资源“一张图”等大数据科学管地,细化土地供应环节土地开发利用环节,执行闲置预警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把闲置土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五)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奖惩制度

积极落实国家成片综合开发政策,对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用地结构优良、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执行用地政策不力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扣减。发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行为,报权限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砀山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砀山县2021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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