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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居住证申领、签注及变更登记
发文日期: 2021-04-14 17:37:12 生成日期: 2021-04-14 17:37:1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居住证签注
词:

居住证签注

文章来源: 砀山县公安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4-1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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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新生儿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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