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发文日期: 2020-12-01 10:42:52 生成日期: 2020-12-01 10:42:5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法定依据
词: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法定依据

文章来源: 砀山县城市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2-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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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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