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繁体中文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
>
救灾领域
>
灾后救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灾后救助
发文日期:
2024-05-16 15:08:54
生成日期:
2024-05-16 15:08: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名 称:
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关
键
词:
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文章来源: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16 15:08
字体大小:
【
大
中
小
】
对因灾住房倒损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救助期限为3个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