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加分:①归侨子女考生、华侨在国内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考生增加5分投档。②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③台湾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④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⑤援疆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⑥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学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将有效证明材料于报基教股初审。县教育局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