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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招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4-03-19 13:26:15 生成日期: 2024-03-19 13:26: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名  称: 随迁子女入学入学办法
词:

随迁子女入学入学办法

文章来源: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1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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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明(社区开具)、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上交报名学校进行校验。合格者予以接收。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教育局将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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