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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文日期: 2021-09-27 09:42:02 生成日期: 2021-09-27 09:42:0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皖政【2016】102号
名  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
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

文章来源: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9-27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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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坚持托底供养属地管理城乡统筹适度保障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在全省建立起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

制度内容

对象范围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省级民政部门根据民政部出台的认定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格认定细则

办理程序

申请程序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审批程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抽查核实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终止程序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救助供养并予以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发现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终止救助供养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社会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行动态管理对救助供养对象实行随机复核适时调整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档案管理做到救助供养对象档案一人一档省级民政部门建立救助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

救助供养内容

我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对分散救助供养对象通过现金补助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开支补助资金按月打卡发放至个人账户对集中救助供养对象可以通过现金或者粮油副食品等实物的方式予以保障现金补助统一拨付至供养服务机构账户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用于集中救助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开支鼓励供养服务机构通过开展生产经营等方式改善救助供养对象生活条件

对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照料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全额资助救助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同)。医疗救助对救助供养对象不设救助病种限制取消起付线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足部分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办理丧葬事宜对特困人员免费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丧葬事宜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

其他救助对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我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包括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救助供养对象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承包土地收益房屋租金等个人财产性收入等市级人民政府于每年年初公布本地区年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

照料护理标准我省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集中供养对象标准可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特困人员不能自理程度救助供养形式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体现差异性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探索建立照料护理保险等方式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不能自理的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照料护理服务其补贴标准按照招投标价格确定

分散救助供养对象照料护理补助资金按月打卡发放至救助供养对象个人账户通过委托亲友或村民委员会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分散救助供养对象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合理确定照料护理补助资金发放方式集中救助供养对象照料护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至供养服务机构账户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用于集中救助供养对象照料护理开支

救助供养形式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两种形式

鼓励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在家分散供养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委托其亲友或村民委员会为其提供生活帮扶日常看护住院陪护等服务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以县为单位统一招标确定供养服务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企业为辖区内分散供养对象提供日常走访生活照料日常看护住院陪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

对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未满16周岁的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

供养服务机构管理

优化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布局合理推进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强化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通过设置护理专区提供护理床位等方式完善护理服务功能为供养对象提供多种形式的照料护理服务

规范供养服务机构日常运营管理提升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全面建立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制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供养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工作重点推动消防许可达标持续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和综合定额管理合理配备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有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可参照养老机构标准配备专业护理人员和专业社会工作者推动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住养需求的前提下兼具为其他社会老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

工作机制

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绩效管理市两级民政部门牵头制定具体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加强专项督查强化绩效评价按年度将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同级组织部门作为对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保障机制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将当地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省级财政部门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服务绩效管理奖补资金等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用于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医疗救治丧葬等支出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从中安排资金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各地要完善救助供养资金发放机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群众团体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由政府举办的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的供养服务机构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住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的床位可享受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医疗等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企业为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住养医疗护理日常照料等服务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担负起资金投入工作条件保障和监督检查责任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重点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日常管理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标准体系完善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支持供养服务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落实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抓紧建立常态化的供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合理的待遇保障机制督促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配合民政部门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工作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加强制度衔接统筹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人员中符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公众和媒体发现揭露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并公布处理结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困人员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全面准确掌握政策吃透精神领会要求实现救助供养对象认定精准救助供养标准制定精准供养服务实施精准的工作目标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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