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二、办理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三、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四、申请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五、基本流程
· 1.向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3.完成审核工作后,作出决定,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六、办理成本
0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是否零跑腿
否
九、办理地点
汽博城服务大厅
十、咨询电话
0557-8037517 0557-802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