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
二、办理项名称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
三、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章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3.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47号)
4.《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皖政办〔2017〕25号)
四、申请材料
(一)门诊治疗的需提供:
1.《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仅限无法内部核验的)
3.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4.门诊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单(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5.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二)住院治疗的需提供:
1.《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仅限内部无法核验的)
3.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4.住院病历复印件(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5.转诊、转院治疗的还需提供《砀山县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6.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7.因第三方原因(如交通事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造成的工伤还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决书、执行书等其它相关民事赔偿材料;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五、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窗口审核后办理
六、办理成本
0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是否零跑腿
否
九、办理地点
汽博城服务大厅
十、咨询电话
0557-8037517 0557-802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