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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信息维护、缴费申报、缴费记录查询
发文日期: 2020-12-09 17:17:41 生成日期: 2020-12-09 17:17:4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 文  号:
名  称: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
词: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

文章来源: 薛楼园区管理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2-0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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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

二、办理项名称

工伤保险医疗(康复)待遇核定支付

三、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章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3.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47号)

4.《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皖政办〔2017〕25号)

四、申请材料

(一)门诊治疗的需提供:

1.《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仅限无法内部核验的)

3.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4.门诊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单(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5.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

(二)住院治疗的需提供:

1.《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仅限内部无法核验的)

3.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4.住院病历复印件(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5.转诊、转院治疗的还需提供《砀山县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6.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7.因第三方原因(如交通事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造成的工伤还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决书、执行书等其它相关民事赔偿材料;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五、基本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窗口审核后办理

六、办理成本

0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是否零跑腿

九、办理地点

汽博城服务大厅

十、咨询电话

0557-8037517   0557-802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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