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砀市监处罚〔2023〕1642号 |
砀山县五宝超市经营过期食品案 |
砀山县五宝超市 |
92341321MA2UT42K32 |
曹庆春 |
经营过期食品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2 |
完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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