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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养老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0-12-09 17:39:07 生成日期: 2020-12-09 17:39:0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玄庙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词: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文章来源: 玄庙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2-09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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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 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

2、国办发【2009】66号文件

二、承办机构

砀山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三、服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四、所需材料

原参保地参保缴费凭证、转移单。(在实现网络信息共享可以查验后,申请人无需提供)

五、工作人员和办理流程

工作人员:汪素云、武文忠

1、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

2、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3、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

六、办理时限

申报材料齐全的,4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28栋大厅人社局窗口(汽博城)

电话:0557-802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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