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现在已经成为咱们每一位城乡居民的生活保障,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但有些居民是自由职业或者在家务农,没有单位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又有负担,该怎么办?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人群来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俗称“新农保”)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每年最低交200元,交满十五年,60岁后每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虽然不多,但也是对老年生活的一份保障。
2019年度参保缴费现已启动,为了不影响您将来养老金的领取,请您及时将保费足额存入农村商业银行缴费存折。参保缴费可是大事,请相互提醒,不要耽误啦!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坚持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采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到达60周岁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二、哪些人可以参保?
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以下两种情形,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直接在户籍地参保;(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离职、疾病等原因中断参保的,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达待遇领取年龄时,将其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
温馨提示:凡符合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条件,本人拒不参保缴费的,达到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三、怎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新参保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或镇(园区)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还需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1)二级及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2)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应当提供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等级证明,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应当提供节育手术并发症等级证明;
(3)2016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扶贫手册;
(4)低保对象,需提供低保证;
(5)特困人员,需提供特困人员证。
四、缴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今年缴费标准与去年一样,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十二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行选择。
五、缴费方式有哪几种?
1.参保人员可将应缴的保费及时足额存入本人缴费存折,由银行进行代扣;2.委托亲友或村干部代收代存;3.利用支付宝进行智能缴费。(支付宝缴费步骤:打开手机支付宝软件,“转账”,“转账到银行卡”,依次输入姓名、账号、银行、金额→输入密码,缴费完成)。
六、参保,政府有补贴吗?
政府对参保人有四项补贴:
1.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及以上补贴60元。对城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参加城乡居保的,除享有政府统一补贴标准外,每人每年增加30元的政府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女)和双女绝育户夫妇参加城乡居保的,除享受政府补贴标准外,每人每年增加60元的政府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110元;
3.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
10%;
4. 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自死亡次月停发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参保人死亡后及时办
理注销登记的,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018年1月1日之后去世人员丧葬补助金增加至704元(原560元)。为去世亲属办理社保注销手续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办理或延期办理是违反国家法律的。
七、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有哪些优惠政策?
今年县政府继续为符合参保条件的2016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者,仍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代缴并享受政府补贴。贫困人口代缴期限至2020年,其他特困群体代缴期限至特殊身份终止。虽然政府为您代缴,为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年老有更好的保障,建议您尽量多缴。
八、对参保的城乡居民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年龄不满60周岁、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可以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本人在政策实施时距离60周岁的年限,同时不超过15年;年龄不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年限政府不予补贴。
九、我去年选择500元缴费档次,今年可以变更吗?
可以。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或镇(园区)人社所办理,按照变更后的金额存入缴费存折即可完成缴费。续缴保费人员,不变更缴费档次,按照往年选择的档次金额存入缴费存折即可完成缴费。补缴保费人员,同样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或镇(园区)人社所办理补缴手续,并及时将保费存入缴费存折即可完成缴费。
十、参保对象身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退还或继承吗?
可以。参保对象在缴费或待遇领取阶段身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全部退给法定或指定继承人。
十一、领取丧葬补助金的时限及所需证明材料?
答:参保人员死亡的,已领取待遇人员,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死亡人员遗属从参保人死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死亡人员火化证明,到所在镇(园区)社保所办理注销手续,即可领取丧葬补助金。
十二、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取城乡居保待遇?
年满60周岁,每年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只要到村(社区)委员会或镇(园区)人社所办理到龄领取手续,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测算表(逐年缴费15年计算)
单位:元
个人缴费档次
|
政府补贴 |
个人缴费15年总额 |
政府补贴15年总额 |
个人账户总额 |
满60周岁后月领养老金 |
满60周岁后每年领取总额 |
领至70周岁总额 |
领至80周岁总额 |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 |
合计 |
||||||||
200 |
35 |
3000 |
525 |
3525 |
25.36 |
110 |
135.36 |
1624.32 |
16243.2 |
32486.4 |
300 |
40 |
4500 |
600 |
5100 |
36.69 |
110 |
146.69 |
1760.28 |
17602.8 |
35205.6 |
400 |
50 |
6000 |
750 |
6750 |
48.56 |
110 |
158.56 |
1902.72 |
19027.2 |
38054.4 |
500 |
60 |
7500 |
900 |
8400 |
60.43 |
110 |
170.43 |
2045.16 |
20451.6 |
40903.2 |
600 |
60 |
9000 |
900 |
9900 |
71.22 |
110 |
181.22 |
2174.64 |
21746.4 |
43492.8 |
700 |
60 |
10500 |
900 |
11400 |
82.01 |
110 |
192.01 |
2304.12 |
23041.2 |
46082.4 |
800 |
60 |
12000 |
900 |
12900 |
92.81 |
110 |
202.81 |
2433.72 |
24337.2 |
48674.4 |
900 |
60 |
13500 |
900 |
14400 |
103.6 |
110 |
213.6 |
2563.2 |
25632 |
51264 |
1000 |
60 |
15000 |
900 |
15900 |
114.39 |
110 |
224.39 |
2692.68 |
26926.8 |
53853.6 |
1500 |
60 |
22500 |
900 |
23400 |
168.35 |
110 |
278.35 |
3340.2 |
33402 |
66804 |
2000 |
60 |
30000 |
900 |
30900 |
222.3 |
110 |
332.3 |
3987.6 |
39876 |
79752 |
3000 |
60 |
45000 |
900 |
45900 |
330.22 |
110 |
440.22 |
5282.64 |
52826.4 |
105682.8 |
注:1.月领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39;2.此表未包含个人账户利息和基础养老金增长
十三、听说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有变化,是吗?
是的。根据相关要求,从2018年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进行重大调整,取消集中认证方式,但不是取消认证。为了确保基金安全,一个年度周期内还要认证一次。如果您还未建模(照相)请尽快就近到镇(园区)人社所办理;已经建模的,可下载老来网APP,按提示注册,可以实时认证,也可持身份证到所属村(社区)委员会通过“便民宝”进行认证。享受城乡居保待遇是您的权利,配合资格认证是您的义务。未按照规定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待遇,直到参加认证方可恢复发放。对多领、冒领的养老金责令退回,如不退还,依法提起诉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重复参加城乡居保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可以退还或转移接续。但得待参保对象达到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龄时,重复时段缴费的城乡居保的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退还;不重复时段可以转移接续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上,按规定合并计算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不符合退休政策的,可以转移接续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计算个人账户积累额和缴费年限,并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十五、领了城乡居保养老金,还能再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吗?
可以。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以叠加享受,合并计发。
十六、我是低保户,领了城乡居保养老金,还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吗?
可以。年满60周岁已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的,不影响其享受的低保、五保、优抚待遇、可叠加享受,不扣减,不冲销。
十七、我户口迁出,养老保险关系能转移吗?
可以转移。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领取待遇的,继续在户籍地领取,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十八、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可以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村(社区)委员会或镇(园区)人社所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会自动显示
历年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情况。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镇(园区)人社所申请变更。
十九、已参加老农保的农村居民,如何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已参加老农保的农村居民,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人员,可直接叠加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人员,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继续缴费,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老农保个人缴费财政不予补贴)。
二十、村干部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村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砀山县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砀办〔2009〕35号)文件执行。县经办机构:砀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镇(园区)经办机构:各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