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砀山县最低工资标准有所调整,由原来的1340元/月调整至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由原来的16元/小时调整至19元/小时;“口径”也有所变化,由原来的不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变为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文件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