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事项简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及转入
三、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1.转入地开具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2. 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参保地开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
四、办理方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审核后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1.居民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镇园区人社所初审,县级经办机构复核通过后,邮寄接收函
3.在收到原参保地开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及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理接续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公告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0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砀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砀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57-225005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二、办理简述
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并且打印出来
三、办理材料
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户籍所在的镇(园区)人社所进行查询并打印。
五、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公告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0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各镇(园区)人社所
十、咨询查询途径
各镇(园区)人社所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57-2259880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一、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二、办理简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机衔接
三、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缴费明细表
四、办理方式
1.参保人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参保缴费凭证和信息中心出具的缴费明细表到居保中心;
2.业务系统办理转入申请,打印联系函交给社保中心;
3.收到参保人转移资金,在业务系统录入缴费信息和到款登记,做转入审批。
五、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公告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0
八、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各镇(园区)人社所
十、咨询查询途径
各镇(园区)人社所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57-2259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