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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灾后救助
发文日期: 2021-07-20 10:14:49 生成日期: 2021-07-20 1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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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周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申领条件、程序】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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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程序】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周寨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7-2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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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县级民政部门要规范救灾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遭遇自然灾害,且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三、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纸质原件、复印件1份);

2.村评议意见(纸质原件、复印件1份);

3.乡镇审核意见(纸质原件、复印件1份);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拟补助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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