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条件】
具有我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救助供养标准】
2023年,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1264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748元(每人每月72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120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0元(每人每月900元)。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小组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放特困供养救助证,同时委托村(居)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关帝庙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
【联系方式】
0557-8340021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