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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4-22 09:27:14 生成日期: 2024-04-22 09: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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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曹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对砀山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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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砀山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曹庄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2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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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指哪些?

答: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 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二、政策如何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补助标准暂定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6万元。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程序?

答: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批(公示)。

四、农村危房改造拨款方式?

答:政府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禁止补助资金被挪用,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只领补助不建房的现象。

五、关于危改建设要求有哪些方面?

答: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重建房屋结构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房屋重建户要及时拆除原居住的危旧房屋。改造后的农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调整,原则上房屋面积要适量杜绝举债建房。

六、其他事项

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尤其需要注意,危改农户提供的农户信息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将取消其补助资格。

【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

农村危房鉴定:农村危房鉴定结果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解读机关: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处室:城乡股
  联系人:李佳钦
  联系方式:0557-225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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