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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文日期: 2023-01-18 11:06:06 生成日期: 2023-01-18 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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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曹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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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文章来源: 曹庄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1-1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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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

当您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现经营者利用店堂告示、通知等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投诉。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砀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0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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