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唐寨镇唐集村庭院经济项目实施情况和自评结果的公告
按照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要求, 2024年调整部分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我镇唐集村庭院经济(项目),项目目前已完工且自评结束,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自评结果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及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119,邮箱:dsfpbxmg@126.com ,通讯地址:桃源居二期北门西侧;
唐寨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7-8700016,邮箱:dstzzdw@163.com,通讯地址:唐寨镇局子街;
监督举报平台:全国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附 件: 1.项目实施情况信息明细表
2.唐集村庭院经济项目自评表
3.唐寨镇唐集村庭院经济项目自评报告
4.庭院经济项目享受人员名单
唐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 6月 20日
附件1:
项目实施情况信息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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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资金使用 |
项目实施结果 |
检查验收结果 |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联农带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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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资金规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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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集村庭院经济项目 |
砀山县2024年调整部分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
20.844271万元 |
已完成、自评 |
合格 |
鼓励脱贫户(监测户)及村民群众合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同时既能提升村内人居环境,又能增加户内收入。 |
以庭院经济+人居环境提升的形式,通过微菜园的模式,以一家一户经营的方式,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奖补,激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增加户内收入。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同步提升村内人居环境,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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