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唐寨镇人民政府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 > 衔接资金项目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衔接资金项目
发文日期: 2024-03-19 11:52:11 生成日期: 2024-03-19 11:52:1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唐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精准扶贫贷款】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词:

【精准扶贫贷款】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文章来源: 唐寨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19 11:52
字体大小:【    】

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1.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监测对象参照执行)。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2.贷款利率: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35%。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3.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4.贴息方式:对已发放且未到期的原扶贫小额信贷按原政策执行(即全额贴息);新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资金对5万元(含)以内部分在2023年年底前产生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2024年、2025年产生的利息给予70%贴息。

4.风险补偿机制:已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县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其他地区通过适当方式分担贷款风险。

5.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6.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7.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