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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1-03-22 10:37:42 生成日期: 2021-03-22 10: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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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唐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温馨提示】2021年第26届中国•砀山梨花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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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21年第26届中国•砀山梨花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 唐寨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3-2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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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6届中国 ·砀山梨花节来临,来砀游客增多,食品安全隐患也逐渐增多,为保障我县梨花节期间的公共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做好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县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提出以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餐饮服务者的提示

(一)餐饮服务者必须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通过眼观、鼻闻、手摸等感官手段和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措施,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确需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凡从砀山境外购进的,必须落实“双备案”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在到货24小时前如实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在“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进行报备;严格查验“四证一码”(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追溯码);凡是不能提供“四证一码”的,一律不得购进、贮存、使用。

(二)梨花旅游节期间食品供应和消费量较大,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使用不足的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各餐饮服务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经营需要,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严禁因临时增加供应而改变应有的加工和服务过程中的维护和消毒工作流程。

(三)梨花旅游节期间景区餐饮单位可能出现用工紧张,要提前做好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防带病上岗,发现员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和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一律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四)餐饮服务者要特别注意糕点、面制品等食品制作,要严格执行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严格清洁消毒,严禁加工制作来自非正规渠道的野蘑菇等食物,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五)加强餐具和食品容器具的卫生管理,公共使用的餐具必须做到一餐一客一用一消毒,食品容器具要随时清洗,盛装生、熟食品的容器具必须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六)一旦发生与本单位相关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立即处置、防止扩大,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积极配合调查。

二、消费者的提示

(一)外出就餐注意事项:一是就餐前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建议选择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二是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三是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注意饮食清淡,少吃油炸、烧烤食物;不要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四是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二)家庭聚餐注意事项:一是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材,注意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现象。二是消费者从餐饮单位购买外带盆菜回家食用,要注意在购买后4小时内复热食用,复热应煮熟煮透。如确实需保存的,应在10℃以下冷藏且不超过24小时,重新复热时应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方可食用。三是不要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各种标称“野味”的食品)。四是新鲜食材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不同的食材在保存时应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三)注意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外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可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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