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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财政专项扶贫(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
发文日期: 2023-04-10 15:45:01 生成日期: 2023-04-10 15:45:0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李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砀山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词:

砀山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文章来源: 李庄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4-1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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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已经中共砀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长期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如对所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砀山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砀山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7-8025140,电子邮箱:dsxczjnyg@163.com,通讯地址:砀山县砀城镇科技北路财政局二楼农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砀山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xls

 

砀山县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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