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皖扶办〔2018〕116号)、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我镇春季雨露计划到户项目,现已完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对验收后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及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砀山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119,邮箱:dsfpbxmg@126.com ,通讯地址:桃源居二期北门西侧;
李庄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7-8660117,邮箱:lzzzfbgs@163.com,通讯地址:李庄镇振兴路91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 件: 1.李庄镇春季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信息明细表
2.李庄镇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到户项目享受人员名单
砀山县李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附 件 1
李庄镇春季雨露计划到户项目实施情况信息明细表 |
||||||
项目名称 |
资金使用 |
项目实施结果 |
检查验收结果 |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
备注 |
|
|
资金来源 |
资金规模 |
|
|
|
|
春季雨露计划项目 |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1.1万元 |
已完工验收 |
合格 |
补助脱贫户家庭中职高职学生,减轻脱贫户家庭教育支出负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