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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财政专项扶贫(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
发文日期: 2021-12-20 12:14:31 生成日期: 2021-12-20 12:14:3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李庄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砀山县李庄镇310国道至吴庙村路及平板桥涵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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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县李庄镇310国道至吴庙村路及平板桥涵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 李庄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2-2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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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县李庄镇310国道至吴庙村路及平板桥涵项目实施情况的公告

 

按照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我镇310国道至吴庙村路及平板桥涵项目,已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现对验收后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公告时间: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砀山乡村振兴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119,邮箱:dsfpbxmg@126.com ,通讯地址:砀城镇桃源居二期北门乡村振兴局

李庄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57-8660117,邮箱:lzzzfbgs@163.com,通讯地址:李庄振兴路91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件: 1.李庄镇310国道至吴庙村路及平板桥涵项目实施情况信息明细表

  

 

李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李庄镇310国道至吴庙村路及平板桥涵项目实施情况信息明细表

项目名称

资金使用

项目实施结果

检查验收结果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备注

资金来源

资金规模

310国道至吴庙村路及平板桥涵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83.333226万元

已完成

合格

完成建设任务,改善群众交通出行条件,方便生产生活,促进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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