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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8-06 15:25:19 生成日期: 2024-08-06 15: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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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官庄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案件公示】砀山县李爱玲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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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公示】砀山县李爱玲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文章来源: 官庄坝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8-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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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砀)市监处罚【2024】0417号 砀山县李爱玲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砀山县李爱玲超市 92341321MA2T8FL805 李爱玲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8.2 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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