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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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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9-26 15:24:22
生成日期:
2024-09-26 15:24:2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官庄坝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案件公示】砀山朱小楼中学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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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案件公示】砀山朱小楼中学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案
文章来源: 官庄坝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2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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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砀市监罚字
〔2024〕0498号
砀山朱小楼中学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案
砀山朱小楼中学
商庆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案
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贰佰柒拾玖元(1279.00); 2、罚款伍仟元(5000.00)。
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支付系统扫码缴纳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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