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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文日期: 2025-03-03 17:28:53 生成日期: 2025-03-03 17: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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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赵屯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政策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政策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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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政策与标准

文章来源: 赵屯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3-0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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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补助标准

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以宿政办秘〔2024〕36号为准。2025年每人每年11268元, 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384元(每人每月 782 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684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0元(每人每月900元)。

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3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根据市人社局提供数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30元/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965元/月,半护理标准为579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78元/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676元/月,半护理标准为386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5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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