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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招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5-02-12 15:20:10 生成日期: 2025-02-12 1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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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赵屯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政策文件】砀山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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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砀山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文章来源: 赵屯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2-1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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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户籍在外县、外市、外省),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其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社会保险、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进城务工人员(户籍在外县、外市、外省),在城区购房居住的,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其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社会保险、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如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负责登记造册,并报送砀山县教育局,由砀山县教育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进城务工人员(户籍在外县、外市、外省),在城区租房居住的,其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社会保险、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等材料到租房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如租房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负责登记造册,并报送砀山县教育局,由砀山县教育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按照国务院和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合格者予以接收。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公办中小学严禁招收入住私人公寓学生,报名时招生学校应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不入住私人公寓承诺书。(节选自《砀山县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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