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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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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6-27 09:46:54
生成日期:
2024-06-27 09:46: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朱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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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楼镇2024年第二季度食品生产安全经营行政处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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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朱楼镇2024年第二季度食品生产安全经营行政处罚的说明
文章来源: 朱楼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2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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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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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必填)
砀山县高峰超市
个体工商户
高*
砀市监处罚[2024]0200号
食品安全
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罚款
罚款1000元
0.1
2024/5/17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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