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年第649号) 第十一条;《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16年第268号)第六条;加快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
二、承办机构
社会救助股
三、服务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群众
四、申请条件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3、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
五、申报材料
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在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z.ahzwfw.gov.cn/或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窗口受理,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退回;
3.审查:窗口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进行审核审批;
4.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
七、办理时限
受理:0个工作日
办结:19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社会救助股 联系电话0557-809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