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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文日期: 2023-10-13 11:50:06 生成日期: 2023-10-13 11:50:0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砀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制度
词: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 砀城镇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0-1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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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我局对市场监管网络舆情高度重视。结合《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砀市监发〔201951,制定《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制度》一起执行。

一、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减少舆情事件的发生,正确引导舆情,并规避形式不统一、报送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根据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范畴。本制度所称舆情处置工作,是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各类媒体反映的涉及或可能涉及我局职能范围的舆论情况进行应对、处置和反馈等一系列工作。

三、工作原则。 遵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求实为本、依法处置”的原则,及时回应舆情,发布准确信息,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四、舆情接收。舆情收集、接收工作由综合股牵头,办公室负责。各股、室、队、所、直属机构、协会应当注意收集和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舆情信息,发现涉及我局的突发事件报道或负面舆情报道,应当第一时间报办公室。

五、舆情分派、处置、反馈。办公室接收到舆情信息后,应当进行分析研判,由分管领导签批,交相关所、队进行处置,同时抄送相关业务股室。相关所、队接到舆情后,应第一时间对舆情反映的问题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形成舆情处置报告,书面反馈至综合股,相关业务股室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根据相关所、队反馈的舆情处置情况,综合股拟定回应口径及时报分管局长、局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回复。

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主流媒体报道的以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舆情,其回复口径经分管局长、局长同意后,上报市局应急科。

六、舆情归档。舆情得到有效处置后,相关股、室、队、所、直属机构、协会要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总结,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档案,同时报送综合股统一归档管理。

加强与市局日常沟通联络,依法规范开展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七、本制度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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