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60323001 | 来信时间: | 2026-03-23 0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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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王**** |
| 内容: | 各位领导,你们好:本人老家是安徽省砀山县唐寨镇人,因2006年去合肥上大学,户籍迁至合肥,大学毕业后在山东济南这边上班,因企业要求将户口迁至济南市钢城区,户籍仍以企业集体户口,现现已在该企业离职,企业要求将户口迁出。 因本人老家还有一名独居老人,想将本人户口迁至老家安徽省砀山县唐寨镇。请问各位领导这样可以吗? |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砀山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6-03-23 14:3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砀山县公安局唐寨派出所及时了解情况,民警电话联系反映人了解到反映人已婚,根据相关规定,已婚子女不能投靠父母,已婚子女如若迁入只能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需提供宅基证,反映人表示理解。如有疑问,请联系砀山县公安局唐寨派出所,电话:0557-870003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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