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60317001 | 来信时间: | 2026-03-17 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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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邵**** |
| 内容: | 本人户籍砀山县朱楼镇,在江苏省读书,现已毕业并在安徽省内落实工作单位,由于工作单位不接收党组织关系,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户籍地。现咨询党组织“转入单位信息”,“介绍信抬头和去向党组织”,“联系电话及地址”,“是否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感谢您的答复! |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朱楼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6-03-18 10:5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朱楼镇已收悉,在接到您的来信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镇分管负责同志了解情况。关于党员党组织接转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规定: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于您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或者居住地街道或者乡镇党组织。如有疑问,请联系朱楼镇党委,电话:0557-86104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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